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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~~
擁有一副超會認人的記憶力,

讓客人驚訝連連,
才見一次面,
第二次遇到就能快速講出客人的的名字or住的房型,
可以把這個歸類成一項才藝嗎?
畢竟這不是人人都辦得到的!

就覺得奇怪,
要記人超厲害,
但唸書時,

狂背好幾百遍,
隔天馬上忘光光,

呵~~
就說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啊!
不然一樣都是在記東西,
卻是二樣情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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